一、保证人与债权人应以什么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如保证协议书;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若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同样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当出现保证责任承担等争议时,书面合同可作为关键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所以,保证人与债权人应通过书面形式来订立保证合同。
二、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咋办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样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应在法定保证期间内,按保证方式及时主张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三、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达成何种协议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达成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类型包括一般保证合同与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里,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双方还可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具体事项进行约定。保证范围可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则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法确定。
在探讨保证人与债权人应以什么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时,我们明确了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书面形式能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有据可查。除了常见的纸质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为书面形式。这极大地适应了现代便捷的通讯方式。那么,当保证合同出现争议时,如何依据这些不同形式的合同来确定双方责任呢?若对保证合同形式相关的更多细节,如合同条款解读、形式瑕疵处理等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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