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会被判净身出户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中,一般不存在绝对的“净身出户”。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不分”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较少出现。
另外,若一方自愿签订类似“净身出户”的协议,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在离婚时按照协议处理。但如果是被胁迫签订,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通常很难仅因某些过错就让一方净身出户,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进行财产分割。
二、离婚诉讼中养老保险要分割吗
离婚诉讼中养老保险是否分割需分情况。若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分割养老保险金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对于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分割;对于还未实际取得的,仅分割婚姻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分割方式通常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反诉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一般不能反诉。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反请求。但离婚诉讼有其特殊性。
离婚案件审理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这些诉求相互关联,且在离婚诉讼里,被告若不同意离婚,可直接在答辩中表明观点;若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有不同意见,只需在庭审中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法院会一并审理判决,无需以反诉形式提出。因此,司法实践中通常不将被告在离婚诉讼中的诉求当作反诉处理,而是作为答辩内容由法院统一考量。
在离婚诉讼中,净身出户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这并不绝对意味着会被判净身出户。比如,若双方对财产分割能协商一致,一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那也可能出现净身出户的结果。要是您正面临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的困扰,对是否会被判净身出户心存疑虑,或者还想了解离婚后财产如何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等问题,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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