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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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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9915人看过
导读: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

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机构在鉴定后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那医疗事故鉴定书中通常会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方面的内容?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相关知识阅读: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需要提交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由申请方提交,申请方可为患方亦可为医疗机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方及被申请方的一般情况、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由、申请方的签字(或盖章)、申请日期等。

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由是申请书的重要部分,要清楚写明争议的事实、焦点问题、申请方的观点以及支持其观点的依据等。

二、需要提交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最重要的材料,是专家鉴定组判断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并构成医疗事故等的最主要依据。

住院病人的病历资料一般由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病人住院期间的全部病历资料原件,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门诊、急诊患者的病历资料提供分两种情况,一部分患者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另一部分患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这部分患者的病历由患方提供。

此外,有些病人属于住院病人,但部分门诊病历资料、死亡患者的尸解报告等为患者所掌握,这种情况下,住院部分的病历资料由医院提供,与鉴定有关的门诊的病历资料等则由患方提供。

三、需要提交书面的陈述或答辩材料。

书面的陈述和答辩材料一般由被申请方提交,主要针对鉴定申请书的内容进行陈述或答辩。此外,申请方在提交鉴定申请书后,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有新的理由需要补充,或者就医学会要求对某一问题做补充说明时,可以提交书面陈述;被申请人在提交书面陈述或答辩后,如有必要,也可提交补充陈述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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