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起算和结束时间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的起算时间通常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止。在此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应纳入分割范围。
关于结束时间,一般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审理并作出财产分割判决后,判决生效即完成财产分割。若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时,财产分割协议生效,财产分割即完成。
通常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但实际时长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若涉及上诉等情况,时间会进一步延长。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区分不同情况计算。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诉讼时效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若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依《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分割原则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义务,可适当多分。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我们探讨离婚财产分割起算和结束时间是多久时,要明白这其中有诸多因素影响。从起算时间来看,通常是从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开始计算财产分割。而结束时间并非固定不变,它取决于财产清查、协商或诉讼等具体流程的进展。比如涉及复杂财产纠纷时,调查核实资产就可能耗费较多时间。若双方能顺利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分割流程相对较快结束。要是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长则会对最终结束时间产生影响。对于离婚财产分割起算和结束时间还有疑问吗?若想深入了解更详细准确的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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