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李红丽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于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主办律师。她拥有独特的双重专业背景,工科与法学兼备,法学理论扎实,法务实操经验丰富,对重要法律法规了如指掌。
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经验丰富。尤其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涵盖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她成功处理多起重大合同纠纷,凭借出色庭辩技巧,为客户有效挽回经济损失,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
李红丽律师热心公益,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法律疑难,深受好评。她还担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颇具行业影响力。
执业以来,她担任武汉运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因其专业尽责,多次荣获武汉市司法局颁发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称号。
李红丽律师始终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理念,经验丰富又值得信赖,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您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
二、精品案例
李X在2021年4月入职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后,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但这家科技公司却有一些不合理规定,比如把每月第一周周六的学习日不算加班,哪怕这一天安排了新员工集训或跨部门专题培训等工作。
在2021年6月到2022年12月期间,李X参与了17次这样的学习日活动,而且都没有加班审批。另外,还有经审批的休息日加班时长156.50小时,公司只安排调休了156小时,剩下0.5小时没调休。
李X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想让公司支付学习日加班工资,结果仲裁委以未经审批不视为加班驳回了他的请求。李X不服,提起了诉讼。
接手这个案子的律师非常厉害,他曾成功帮李X拿到8万多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这次接手后,他深入研究公司制度和加班证据。发现公司制度和法律不符,虽然学习日没有加班审批记录,但打卡记录能证明加班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休息日安排的“学习日”属于工作安排,没审批不能否定加班事实,而且公司也没举证调休情况。于是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这位专业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钻研,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真的非常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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