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赵治国律师,作为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及合伙人,同时担任天津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在法律领域拥有卓越成就。
自2007年执业以来,赵治国律师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他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为其出色的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赵治国律师擅长处理多种复杂法律事务。他成功为客户处理了众多民事案件,比如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离婚、人身损害赔偿、房屋买卖纠纷等。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出色的庭辩技巧,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曾有一位遭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赵治国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挽回了经济损失。
在商事案件方面,他也成绩斐然,成功处理了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债权债务纠纷等。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他,工作认真负责,善于与客户沟通,凭借敬业、负责、诚信及业务娴熟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良好评价。
作为律所主任,他带领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无论是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棘手的侵权案件,赵治国律师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他在天津法律界树立了良好口碑,是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值得信赖的最佳人选。选择赵治国律师,就是选择专业、负责与安心。
二、经典案例
王X与案外人周XX为XX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成功促成被告所有的“名远8”轮卖给案外人周X,船舶买卖完成后,被告却未向王X支付10万元佣金,王X因此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佣金并承担诉讼费。
2013年9月22日立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案件转入普通程序。2014年2月14日公开开庭,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被告缺席。原告提供了多份证据,法院还依职权向周X电话调查,综合认定相关事实。
此案存在难点。程序上,被告未出庭未答辩,给诉讼推进造成阻碍。实体上,原告虽促成合同成立,却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居间报酬约定,报酬金额认定有争议。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X报酬人民币5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判决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原告承担1150元,被告承担1150元。这位代理律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被告缺席的不利情况下,通过有效举证和推动法院调查,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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