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久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7493人看过
导读:监外执行的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久

由于采取监外执行措施是因为罪犯存在某种特殊的情形,因此在这些特殊情形消失的时候,要是刑期未满,那么就要对罪犯收监执行。究竟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久,就由律图小编为各位简要分析一下。

一、监外执行的刑期: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对监外执行需要纠正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

(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

(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

(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

(5)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决定的。

(6)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收监执行而没有收监执行的。

(7)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公安机关没有提请减刑或者提请减刑不当的。

(8)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民法院没有裁定减刑或者减刑裁定不当的。

(9)监外执行罪犯刑期或者考验期满,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履行相关程序的。

(10)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在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

(11)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

(12)其他依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通过小编收集的内容介绍,大家应该知道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长了吧。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计算刑期的。如果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的话,刑期未满的则收监执行,刑期已满的则及时释放。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你到律图网站咨询了解。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024-02-28 1353次阅读
  • 2023.03.10 4936次阅读
  • 如果是因为保外就医而适用监外执行的,那么刑期一般为保外就医的合理医疗期间。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果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2024-02-22 1021次阅读
  • 2023.03.20 30969次阅读
  • 哺乳期结束后刑期还未结束的情况下,对监外执行的罪犯会收监执行,监外执行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是哺乳期是有限制的,比如罪犯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因为哺乳孩子决定监外执行的,哺乳期结束后肯定会重新收监的。
    2024-02-19 1232次阅读
  • 2023.03.09 4743次阅读
  • 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保外就医基本上为一年一批。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2024-02-23 914次阅读
  • 2023.03.07 5387次阅读
  • 监外执行的期限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仅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等。
    2024-02-28 1496次阅读
  • 2023.03.09 419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