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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侦查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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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4 · 1550人看过
导读: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及有关强制性措施,起始于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开端,有权机关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责且属自己管辖时予以立案,之后展开侦查,采取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措施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从立案决定作出进入侦查阶段,全过程受法律严格规范监督,直至侦查终结。
第一次侦查时间怎么算

一、第一次侦查时间怎么算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的起始时间一般从立案时起算。

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当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侦查活动随即展开,侦查机关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等,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从立案决定作出之时起,即进入第一次侦查阶段,直至侦查终结,期间的各项侦查行为都围绕查明案件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等目标进行,整个侦查过程都受到法律严格规范和监督。

二、第一次侦查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第一次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如下:一般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特定案件: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三个月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上述五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三、第一次侦查羁押期限折抵刑期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折抵刑期的计算方式如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比如,某人被先行羁押30日,后被判处管制6个月,那么这30日羁押可折抵60日管制刑期;若被判处拘役3个月,30日羁押折抵30日拘役刑期;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0日羁押折抵30日有期徒刑刑期。

当我们探讨第一次侦查时间怎么算时,要明确这涉及到诸多具体情形。比如从立案开始计算,立案后侦查机关就开始展开相关工作。若案件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像线索模糊、涉及多方人员等,侦查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其侦查时间的计算方式也会有所差异。您是否对第一次侦查时间的计算存在疑问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关于侦查时间计算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规定,或者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不知如何应对,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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