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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受贿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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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3 · 2068人看过
导读:斡旋受贿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其数额认定标准为:三万以上不满二十万是“数额较大”;二十万以上不满三百万是“数额巨大”;三百万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具体量刑还会综合考虑自首、立功等情节及社会影响。
斡旋受贿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啥

一、斡旋受贿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啥

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数额认定标准如下: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注意,具体案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受贿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来准确量刑

二、斡旋受贿罪情节认定有哪些要点

斡旋受贿罪,又称间接受贿罪,其情节认定要点如下: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须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区别于直接受贿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性质不正当是关键。若谋取正当利益则不构成本罪。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借助第三者的职务行为来实现。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存在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

在认定时,要综合考量各要点之间的关联性及对犯罪构成的影响。需准确判断职权便利条件、利益的正当性、中间环节的行为性质以及财物收受情况等,以准确认定斡旋受贿情节,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三、斡旋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认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判断。

在探讨斡旋受贿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啥时,我们了解到其数额认定有着明确且复杂的规定。数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定罪量刑。比如,受贿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等不同程度会对应不同的刑罚幅度。而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数额对于公正判决至关重要。若您还想深入了解斡旋受贿罪在具体案件中的数额认定细节,或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解析,为您解答,让您对斡旋受贿罪数额认定标准有更清晰准确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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