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袁燕飞律师,作为新疆地区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自2006年起,已在多家知名律所执业长达十八年。他身兼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是业内公认的实力强劲的法律专家。
袁律师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婚姻家事类案件、家族财富传承以及刑事辩护,在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疑难复杂诉讼方面也颇有建树。自2008年执业以来,他已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都是他的长期客户。
在一场重大法律纠纷中,某企业面临巨大危机,袁燕飞律师挺身而出。他凭借精准的法律策略和有力的辩护,成功帮助企业挽回巨额损失。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众多合作企业都称赞他是值得信赖、靠谱且有责任心的法律伙伴。
袁燕飞律师始终坚信“法律是善良而公平的艺术”,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展现出非凡的实力。无论是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还是为客户排忧解难,袁律师都能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正在寻求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袁燕飞律师无疑是您的最佳选择。
二、典型案例
案件背景:原告xxXX行新XX维吾尔自治区XX与被告新XX公司、新XX某联合社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年11月1日,新x控股、联合社与xx行营业部签订《xxXX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5亿用于调销棉花,至2010年1月20日,新x控股积欠本息,三方随后签订《贷款还本免息协议书》,新x控股分八期偿债,联合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然而新x控股第七期逾期,截至2017年11月,尚欠本金443XXXX5000元,利息662XXXX9963.15元。新x控股认可欠款本金、利息和保全费,但不认可律师代理费,联合社辩称担保条款无效,因其是财政厅直接拨款单位,无能力和资格做担保主体,与xx行营业部也无此项约定,不应担责。
律师介入:经验丰富的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理清各方争议焦点。
办案过程: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协助当事人收集、整理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观点,据理力争。法院审理查明,联合社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法人,不符合对外担保条件,担保条款无效,但xx行营业部和联合社都有过错,联合社应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关于律师费,因合同未明确约定且无实际支付证据,法院未支持原告请求。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新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联合社承担新XX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在法律严谨裁决下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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