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唐献鹏律师,执业于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拥有国家A类律师执业证,能在全国范围内办案。
多年来,唐律师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客户为本”的执业理念。
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表现卓越。尤其擅长从证据链条和程序细节中寻找突破点,精准分析案情后拟定有效辩护策略。曾有一起刑事案件,他通过仔细研究证据发现关键线索,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使其重获自由。还有一次罪轻辩护,经多轮沟通努力,让当事人得到较轻量刑,当事人及其家属对他感激不已。
在民商事领域,唐律师也游刃有余。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公司股权争议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合同纠纷时,他深入剖析本质,从客户需求出发制定最优方案,帮客户化解矛盾摆脱困境。还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合规审查、股权设计等非诉业务,助力企业稳健经营。
唐献鹏律师现任柳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益法律服务。若您正面临刑事或民商事法律纠纷,他定会以专业、尽责、亲切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案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023)桂1031民初1537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原告皮xx称,其与被告张xx(柳州市xxxxxxx有限公司大股东)达成口头协议,以10万元受让被告持有的公司5%股权。原告付款后,被告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原告遂诉请解除协议并返还转让款。被告张xx委托经验丰富的唐献鹏律师应诉。
唐献鹏律师深耕公司法领域,接受委托后,迅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股东资格取得要件。他依据《公司法》指出,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可主张股东权利,工商变更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公示要件,并非股东资格生效条件。唐律师随即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如《股权转让通知书》、全体股东同意证明、股东名册以及原告参与股东会、获得股东专属分红的记录,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已取得股东资格并行使权利,合同目的已然实现。唐律师凭借出色的辩护,清晰界定了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最大程度保障了被告权益,维护了交易稳定。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唐律师意见,认定原告已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且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已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判决驳回原告皮xx全部诉讼请求。唐献鹏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被告驳回对方10万元返还请求,是处理此类公司法纠纷值得信赖的最佳人选。唐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为法律实务提供了精彩范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