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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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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4 · 5203人看过
导读: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合同中都有可以履行的事项,对于合同当事人双方来讲,合同履行的怎么样关系到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马虎不得。那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大部分合同争议出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如果忽视合同的履行,即使合同订立得再完美也无济于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应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全部书面记录。合同原件不但是履行合同的依据,更是索赔的原始证据,合同原件的保管时间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2年期限,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尤其要特别注意电子邮件证据的保管,不要擅自删除电子邮箱中的邮件原件,应尽可能长时间保存在邮箱中,在取证时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以制作成公证书。

其次,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例如,合同法第54、55条对撤销权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又如,合同法第158条对质量异议期间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最后,应充分注意送货、收款等合同履行环节。 例如,如果我方送货,在送货时应交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或由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又如,如果对方要求先开发票并挂帐,在送发票时应让对方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

订立合同是为了达到合同的目的,而合同履行就是达到合同目的的唯一方式。既然合同履行对于合同而已是如此重要的,那么合同当事人就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多加小心,多注意一些细节,尽量避免纠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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