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唐献鹏律师,在柳州市法律界颇有名气。他拥有扎实的本科教育背景,为其法律专业知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年来,唐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领域,胜诉率颇高。在刑事辩护中,他犹如敏锐的侦探,总能从证据链条和程序细节里精准找出关键突破点。例如,在一些案件中,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证据细节,经他深入分析,矛盾与漏洞便无所遁形,进而为当事人精心制定辩护策略。他深知自由和名誉对当事人的重要性,每次都全力以赴,众多当事人在他的帮助下,成功获得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等有利结果,切实感受到专业与温暖。
在民商事领域,唐律师又似智慧的纠纷调解员。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公司股权争议及劳动争议案件等,他都游刃有余。面对合同纠纷,能迅速梳理合同条款,找准争议焦点,为客户定制最优解决方案;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凭借专业法律知识给出合理建议。此外,他还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合规审查、股权设计等非诉业务上表现出色,全力护航企业稳健经营。
唐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卓越,还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和公益法律服务,是柳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等。若您正面临法律纠纷,选择唐献鹏律师,他定会全心全意为您排忧解难。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皮xx与柳州市xxxxxxx有限公司大股东张xx口头约定,皮xx出资10万元受让被告5%股权。皮xx付款后,张xx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皮xx遂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10万元转让款。
律师介入:在此关键时刻,张xx委托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唐献鹏律师应诉。唐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敏锐抓住关键要点——股东资格的取得要件。
办案过程:唐律师依据《公司法》明确指出,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可主张股东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为对抗第三人的公示要件,并非股东资格取得的生效条件。随后,唐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股权转让通知书》、全体股东同意证明、公司股东名册,以及原告实际参与股东会、享受专属分红(每招收一名学员奖励400元)的记录。这些证据充分证实原告已实际取得股东资格并行使权利,双方合同目的已达成。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了唐献鹏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已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且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取得了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判决驳回原告皮xx的全部诉讼请求。唐献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经验,出色完成代理任务,成功为被告张xx化解了这场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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