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在刑事辩护领域,北京律师无疑是一位经验丰富、备受瞩目的法律专家。
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成功办理了多起令人瞩目的案件。在何某故意伤害案中,他为何某争取到酌定不起诉;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同样实现酌定不起诉。宋某诈骗案,检察院量刑三年至三年半,他在法院阶段介入,凭借出色辩护技巧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宋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赵某诈骗罪涉案100余万元,检察院原量刑十年以上,他介入后改变罪名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在蔡某诈骗案中,他在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促使公安撤案处理。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审查逮捕时他提交无罪不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随后撤案。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三十余万,他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到多位受害人谅解,并多次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郁某、张某、霍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范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杜某组织卖淫案,他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改变罪名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期一年。冯某协助组织卖淫案,检察院原量刑三年,最终法院判处一年八个月。冯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院量刑十个月,法院判处八个月。魏某寻衅滋事罪致被害人轻伤一级,最终也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律师始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最大程度保障权益,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每一个案件的专注和负责,成为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家。众多客户对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态度给予高度评价,他曾帮助众多企业和个人在刑事法律问题上化险为夷,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解决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北京律师,值得您的信赖!
二、实战案例
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一起刑事案件引发了法律的严肃审判。被告人刘XX、蒋XX、李XX因非法经营罪站在了法律的天平之上,公诉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刘XX于1999年10月23日出生在河南省原阳县,蒋XX于1985年2月28日出生于安徽省泗县,李XX于1996年5月23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密市,三人依据各自情形被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值得一提的是,蒋XX和李XX曾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行政拘留。
在此案中,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且经验丰富的河南XX律师魏潭良,担任蒋XX的辩护人。魏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精准分析案件,严密援引法条,清晰制定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不仅预判了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还高效地完成了证据固定,凭借丰富经验选择了最优解决方案。他耐心倾听蒋XX的诉求,主动沟通案件进展,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问题,为当事人利益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蒋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李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魏潭良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办案经验和尽心尽力的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程序中的公正对待,其专业表现令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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