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保定杨少宁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自2017年起担任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多年来在法律领域深耕不辍,经验极为丰富,值得广大民众信赖。
执业生涯中,杨少宁律师承办了来自河北、北京、山东、天津等地近百起各类案件,其中不少是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他成功处理涉及重大金额的合同纠纷,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刑事辩护时,凭借出色庭辩技巧,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判决。他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理念,凭借良好执业素养、敏捷思维和深厚法律功底,仗义执言,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也获得法庭尊重与认可。
多年法律生涯,杨少宁律师积累深厚人脉资源,与公、检、法机关建立良好关系,还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献言献策。他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尽职调查、法律顾问等多个法律领域,塑造了“专家”形象。其办案风格认真严谨,探求法理,博采众长,成竹在胸,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为执业信条。在保定,保定杨少宁律师凭借专业与负责,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二、精品案例
2019年2月5日上午9时许,赵XX、赵XX父子及其本族亲属赵X2等人前往曲阳县党城乡槐树埝村南部XX2家雕刻厂东侧祖坟上坟。因占地问题,他们与甄X2及其儿子甄X1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激烈冲突,致使甄X2和甄X1受伤。经鉴定,甄X2腰1、2、3左侧横突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一级;甄X1左额部擦伤面积2.5cm2,属轻微伤。
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赵XX、赵XX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审理,公诉机关指出二人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相应后果,触犯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虽二人有投案、认罪认罚及民事调解取得谅解等情节,但因导致轻微伤需酌情从重处罚。赵XX、赵XX对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自首、赔偿获谅解且初犯,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赵XX、赵XX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众多证据如报警登记表、证人证言等均可证实。法院认为二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虽有投案等情节,但侦查阶段未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理由不充分,其他辩护意见被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赵XX、赵XX犯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本案中,代理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精准分析法律要点,在复杂的案件情况中,预判对方策略,高效完成证据固定。同时,律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主动沟通案件进展,为当事人利益据理力争,充分展现了高度的责任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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