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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借条、借条上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借条上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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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295人看过
导读:打借条时要写清楚当事人借贷关系、姓名、具体款项数额,要有大小写,最后要亲笔签名。注意的问题有: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3、利用歧义;4、以“收”代“借”;5、财物不分;6、自书借条;7、两用借条等。
如何打借条、借条上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借条上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

借条时要写清楚当事人借贷关系、姓名、具体款项数额,要有大小写,最后要亲笔签名。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 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 招,故意将 “ 张宗祥 ” 写成 “ 张宗样 ” 。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 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 10000 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 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 1 0000 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 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 1 :李某借周某 50000 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 5000 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 借条一份: “ 李某借周某现金 50000 元,现还欠款 5000 元 ” 。这里的 “ 还 ” 字既可以理解为 “ 归还 ” ,又可以解释为 “ 尚欠 ” 。根 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谁主张,谁举证 ” ,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 45000 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 2 :张某向王某借现金 3000 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 “ 借到张某现金 3000 元, 2005 年 8 月 17 日 ” 。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 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 3000 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 3000 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 3000 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 “ 借到 ” 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 “ 收 ” 代 “ 借 ”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 7000 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 “ 收条,今收到孙某 7000 元 ” 。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 ,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 7000 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 “ 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 。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 “ 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 800 元。 ” 这种偷 “ 斤 ” 换元的做法,使价 值相差 10 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 20000 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 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 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 20000 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 “1” 。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 18000 元。出具借据一张: “ 借到现金 18000 元。刘某 ” 。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 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 l0000 元,约定利息为年息 2% 。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 l0000 元。孙某考虑双方都 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笫 211 条 “ 自 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 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 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三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三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 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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