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申请60天怎么算
离婚申请的6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冷静期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能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过了30日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也当作撤回申请。只有这期间一起带齐材料去申请,审查通过才发离婚证。
二、离婚申请60天后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申请60天冷静期届满后,并不意味着自动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三、离婚申请60天怎么算的
离婚申请的60天通常是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30日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例如,7月1日提交离婚申请,那么7月31日之前一方可撤回申请,8月1日至8月30日双方需申请发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离婚的理性和慎重,避免冲动离婚。
当我们探讨离婚申请60天怎么算时,这60天是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开始计算。在这6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如果您对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流程、后续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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