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怎么算
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清偿。然后,依次为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等;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为100万,职工债权共50万,社保费用和税款共30万,普通破产债权共200万。则职工债权获偿比例为50%(50÷100),即获偿25万;社保费用和税款获偿比例为30%(30÷100),即获偿9万;普通破产债权获偿比例为10%(20÷200),即获偿20万。需注意,担保债权优先于上述顺序受偿,有担保物的,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剩余部分再按此顺序清偿。
二、破产清算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若破产清算时债务不够偿还,按以下规则处理。首先,有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即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就该担保财产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对于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若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如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等,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追回财产用于偿债。总之,破产清算偿债遵循法定顺序和规则,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破产清算债务人没钱怎么办
若破产清算中债务人没钱,首先需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包括资产是否已全部清查。若发现债务人有可撤销行为,如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等,可申请撤销,追回财产用于偿债。
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若债务人有到期债权未主张,可通过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追讨。
若发现债务人的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等情形,可要求股东补缴出资以增加偿债财产。
若确实无法找到财产偿债,普通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在清偿顺序上,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等,普通债权往往最后受偿,甚至可能得不到清偿。
在明确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怎么算之后,仍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担保债权在清偿中有特殊规定,其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和条件是怎样的。还有,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的清偿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细节。另外,税收债权的计算方式和减免情形也需了解。这些拓展内容对于全面把握破产清算债务清偿有着重要意义。若你对这些问题,或者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本身还有更多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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