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网络赌场量刑标准是啥
开设网络赌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网络赌场”包含这些情形: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
二、开设网络赌场罪不予起诉有啥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设网络赌场罪不予起诉可能存在以下条件:
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赌场规模极小、参与人数有限且持续时间短,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等。
需注意,具体案件是否不予起诉要依据详细的证据和事实,由检察机关综合判断后依法作出决定。
三、开设网络赌场罪全部退赃会轻判吗
开设网络赌场罪中,全部退赃通常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从法律角度看,退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积极退赃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包括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全部退赃表明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一定弥补意愿和行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所以,一般情况下,相较于未退赃的情形,全部退赃会使法院在量刑时倾向于从轻判处,但最终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
当探讨开设网络赌场量刑标准是啥时,要知道这并非固定不变。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考量,像赌资数额、参赌人数、抽成比例等。比如赌资巨大、参赌人数众多的,量刑会更重。并且犯罪情节不同,量刑幅度差异也大。若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量刑会适当减轻。你是否对开设网络赌场量刑标准的具体适用存在疑问呢?如果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开设网络赌场量刑的细节,或者在相关法律问题上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