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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诉讼地点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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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9 · 2085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地点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如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或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也有相应规定,如被告经常居住地、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等法院管辖。
离婚案诉讼地点怎么确定

一、离婚诉讼地点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地点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若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案诉讼时效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另外,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案诉讼什么时候会调解

离婚案诉讼中,调解通常贯穿整个过程。

一般在立案受理后,法院会先安排诉前调解,由专门的调解人员主持,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若诉前调解不成,案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会视情况进行调解。比如在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后,法官会根据双方态度及案件情况,再次组织调解,争取化解双方矛盾,达成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调解的目的在于尽量平和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性,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若能成功调解,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生效;若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

在明确离婚案诉讼地点怎么确定之后,我们也要知道,不同情况会影响诉讼地点的选择。比如涉及军人的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特殊情况你都了解吗?若你对离婚案诉讼地点的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或者还想知道更多离婚诉讼的细节,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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