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担保期间应该如何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无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担保时效中断吗
连带责任担保时效存在中断情形。
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若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比如书面催款、起诉保证人等,会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连带责任担保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最长多久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需注意,若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连带责任担保期间的规定这一问题上,其涉及诸多要点。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担保期间,但该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担保期间的起算点、具体时长以及相关法律后果,你是否还有更多疑问呢?若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清晰把握连带责任担保期间的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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