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还能要求补偿吗
离婚后是否能要求补偿,这得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的责任,比如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陪伴孩子学习和玩耍,悉心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
或者长时间照料老人,为老人的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付出很多精力;
又或者积极协助另一方工作,在工作上给予对方很多支持和帮助,比如帮忙准备材料、联系客户等。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利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而另一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一起商量确定,如果商量不下来,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要注意,请求补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并且这个补偿请求得在离婚的时候提出来,离婚之后再去主张的话,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这些条件的,才有可能获得补偿,具体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二、离婚后还能执行共用房产吗
离婚后对于共用房产的执行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若该房产在离婚时已清晰地分割给了其中一方,那么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执行。
比如,双方通过法律程序明确了房产的归属,一方拥有完全产权,另一方就不能对其进行相关操作。
但倘若房产仍处于共同所有的状态,在执行程序里,是可以对属于被执行人(通常是离婚后的某一方)的那部分份额进行执行的。
比如说,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以此明确被执行人应占的份额,接着便可对该份额实施查封、拍卖等执行手段。
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要保障另一方的居住权等合法权益,不能让其生活受到过度的干扰。
总之,离婚后能否执行共用房产,核心在于房产的产权归属情况,以及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合理。
只有明确了这些方面,才能妥善处理好离婚后共用房产的执行问题。
三、离婚后还能执行配偶的房产吗
离婚后能否执行配偶的房产,关键在于具体情况。
①若房产已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不能执行。
②可要是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处理,或者存在恶意转移等情况,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比如,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却未分割,并且此房产对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有着重大影响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总之,要依据具体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以及实际状况来综合判断是否能够执行配偶的房产。
离婚后是否还能要求补偿,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对离婚补偿还有其他疑问吗?若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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