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能否会见被告人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没得到执行机关批准,不能随便见人。这里说的“他人”,包含和案件有关的被告人。
监视居住是限制嫌疑人活动自由的措施,为保证刑事诉讼正常推进。
要是被监视居住者想见被告人,得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机关会根据案子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获批后,按规定时间、地点会见。要是私自会见,可能被认定违规,情节严重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逮捕。
二、监视居住能重复使用吗
通常而言,针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反复采用监视居住手段。监视居住能保障刑事诉讼有序推进,限制相关人员活动。一旦用过,在案件各阶段,一般不再因相同情况和条件复用。
但要是有新情况、新证据让案件有重大改变,像嫌疑人违规影响诉讼,且符合适用条件,经法定流程,就可能重新适用。这不是单纯重复,而是依新状况做的决定。
三、监视居住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要是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能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条件有:可能判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重病、怀孕等情况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取保。
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讲清理由,由办案机关依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变更。
当探讨监视居住能否会见被告人时,需要明确相关规定及特殊情况。一般来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但存在例外,比如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那么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与被告人沟通?会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了解的。如果您对监视居住会见被告人的具体细节、相关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且精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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