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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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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12 · 1530人看过
导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等一般属共同财产,包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继承或受赠财产若未明确只归一方也属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具体财产归属判断要结合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认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及认定方式。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算

一、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财产的归属判断,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认定。

二、诉讼离婚费用怎么样算

诉讼离婚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一般按规定收取。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诉讼费用如公告费、鉴定费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当事人承担。比如公告送达需缴纳公告费,一般几百元。 在司法实践中,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如果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以法院实际收取为准。当事人可在立案时向法院了解准确的费用金额及缴纳方式。

三、诉讼离婚费用由什么人来承担

诉讼离婚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根据双方对诉讼的责任来决定费用分担。若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导致离婚诉讼,可能会被判定承担较多费用。 若双方都有责任,法院通常会按照公平原则,决定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费用。实践中,案件受理费一般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最终承担方。若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但减半收取。

当我们探讨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算时,会发现这一界定有着诸多细节。比如婚后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无疑属于共同财产,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就不算共同财产。还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有别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具体的财产认定中,如果遇到一些模糊不清的情况,像婚后一方用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收益该如何算呢?又或者婚后接受的继承,怎样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若你对这些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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