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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会不会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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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8 · 2025人看过
导读:公司恶意逃债时股东是否担责要分情况。正常情况下,股东依法完成出资、无滥用权利等行为,不对公司债务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负责。例外情形包括:股东滥用权利如虚假出资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也需担责。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会不会应该担责

一、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会不会应该担责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若股东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完成出资义务,且无滥用股东权利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通常不用对公司债务担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也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离婚房产还有贷款一方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有贷款,一方不同意卖房,另一方可以考虑以下法律途径:首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房产的处置约定。若约定明确,可依约行事。若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

若没有相关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对于房屋贷款,双方可协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承担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若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需负责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在确保贷款清偿等前提下,对房屋进行合法处置,如拍卖等,以实现双方权益的公平分配。

三、离婚房产还在还贷款的如何分割的

离婚时,对于还在还贷款的房产分割,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明确房产归属,若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产是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协议房产归属及贷款承担,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因素。

在探讨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否担责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多种情况。那之后呢?比如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股东未完成出资义务的,也可能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若你对公司恶意逃债时股东担责的具体情形、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或者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理清头绪,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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