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哪些是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二、民法典中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债务处理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债务由负债方个人偿还。
三、民法典中离婚的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债务处理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行偿还。
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这对合理分担债务至关重要。
民法典中离婚后哪些是共同财产,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界定。除了正文提到的常见情形外,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另外,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同样算共同财产。了解这些,能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更清晰。你是否还想知道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怎样才能争取到更多份额呢?或者对于某些特殊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仍存疑虑?若有这些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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