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应在哪里起诉
离婚案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孩子刚满两岁就离婚怎么判
孩子刚满两岁离婚时抚养权归属,法院一般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通常情况下,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若无上述特殊情况,一般会判给母亲。因为两周岁左右的孩子,正处于对母亲依赖较强的阶段,且母亲在照顾婴幼儿方面通常更具优势。法院会综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判决。
三、孩子刚满两岁,离婚会判给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况: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总之,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当我们探讨离婚案件应在哪里起诉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因素。比如,如果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还有不同的管辖规定。另外,涉及不动产纠纷等一些特殊类型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也有特别要求。这些复杂的规定你都清楚了吗?要是在确定离婚案件起诉地点上还有疑问,例如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具体该适用哪种管辖规则,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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