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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罪数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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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5 · 1364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罪罪数认定分不同情形:单纯多次挪用且符合构成要件,按一罪论处,数额累计;挪用公款与其他犯罪有牵连关系,如用于走私,依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挪用后又实施独立的其他犯罪,如贪污,应数罪并罚。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考虑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及逻辑联系等因素,准确适用法律判定罪数。
挪用公款罪罪数如何认定

一、挪用公款罪罪数如何认定

挪用公款罪罪数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若行为人单纯实施一次或多次挪用公款行为,且均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一般按一罪论处,数额累计计算。

若挪用公款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存在牵连关系,比如挪用公款用于走私犯罪活动,依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较重罪名定罪处罚

倘若挪用公款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相互独立,不存在牵连、吸收等关系,例如挪用公款后又实施贪污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具体认定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及各行为之间的逻辑联系等因素,准确适用法律来判定罪数。

二、挪用公款罪追回数额的范围是多少

挪用公款罪追回数额并无固定范围。

挪用公款后,司法机关会尽力追缴全部挪用的公款及其孳息。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情节、行为人的还款能力及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能追回的数额。

若行为人积极退还,且有可执行财产,可能全额追回;若挥霍殆尽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就可能无法全部追回。总之,会综合考量各种情况,尽最大努力实现对公款的有效追回,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三、挪用公款罪撤案需要什么条件

挪用公款罪撤案分不同阶段:侦查阶段,若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等同于撤案。审判阶段,法院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审查后,若认为符合条件,可准许撤诉,从而撤案。需注意,撤案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

在探讨挪用公款罪罪数如何认定时,我们了解到准确认定对于恰当量刑至关重要。当涉及挪用公款进行多种违法活动时,情况更为复杂。比如,挪用公款后又用其进行非法经营,除了挪用公款罪,可能还涉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的规则也需精准把握,不同情形下罪数的认定方式有别。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如何区分挪用公款后的不同行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或者怎样准确适用数罪并罚规定等。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挪用公款罪罪数认定的相关问题,为您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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