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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中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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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3 · 2734人看过
导读: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清偿顺序为: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以保障程序顺利进行;其次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等费用优先受偿;然后是社会保险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前序债权清偿后按比例受偿。职工债权和破产费用等具优先性,法律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确保破产程序公正公平。
破产中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中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出的费用,优先清偿。

2.职工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优先受偿。

3.社会保险和税款。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款等。

4.普通破产债权。在前面的债权得到清偿后,按照比例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总之,职工债权和破产费用等具有优先性,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基本权益。不同类型债权的清偿顺序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进行。

二、民事诉讼延期诉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延期审理

一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比如当事人患重病无法到庭等。

二是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若当事人发现某法官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可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审查期间会延期。

三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比如案件审理中发现有新证人,需通知其到庭作证等情况。

四是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决定。延期审理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有序审理。

三、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并无固定时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出现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时,由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期限。比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等情况。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考量何时能够消除导致延期的障碍,进而确定再次开庭的时间。一般会尽快安排后续审理,以保障诉讼程序的及时推进,但并无统一明确的延期时长标准。

当探讨破产中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时,这一问题关乎众多债权人的切身利益。除了基本的清偿顺序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例如,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抵押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且,在清偿过程中,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会按比例分配。若你对破产中债权人清偿顺序的具体操作、不同类型债权人的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厘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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