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犯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本人、近亲属有权聘请律师。一般来说,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人通常无需经过特别许可,只要履行相应手续即可安排会见。律师会见有助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重要权利。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计入相应期限,若因鉴定导致期限届满需要重新计算。
4.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办案期限,其中包括羁押期限。
三、什么情况下侄子侄女可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侄子侄女可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比如,叔叔去世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其兄弟姐妹也已去世,那么侄子侄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需注意,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明确排除代位继承的,侄子侄女不能依此继承。同时,要证明存在符合条件的代位继承关系,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
当探讨什么情况下能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犯人时,我们知道这关乎诸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此时律师就可申请会见。另外,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凭借相关手续也能顺利会见。但具体的会见流程和细节可能因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倘若你对律师会见在押犯人的具体条件、手续办理或者会见过程中的其他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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