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危险公共罪如何认定
你想说的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此罪,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危险性、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从主观方面看,通常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与列举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相当的行为,比如在人员密集场所驾车横冲直撞、私拉电网等。若行为人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该罪。
二、危险驾驶公共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情节恶劣”,司法实践中一般综合考虑追逐竞驶的速度、持续时间、车辆数量、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醉酒驾驶则以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为标准。
一旦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需注意,危险驾驶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切不可心存侥幸触犯此罪。
三、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如何区分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明显区别。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主观上一般是故意。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
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及是否发生严重后果。危险驾驶罪通常不要求有实际危害结果,只要实施特定危险驾驶行为即构成;而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如醉驾未肇事定危险驾驶罪,若因醉驾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当我们深入探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就会发现它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判定细节。比如,在实际案例中,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存在过失心态,该如何准确认定?另外,对于一些看似类似但实际危险性程度不同的行为,又怎样精准区分是否构成此罪?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解读。如果你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量刑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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