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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0日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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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9 · 1455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30日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是否协商好。审查通过则登记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若一方未按时去,申请将被撤回,需重新申请并再经历一次冷静期。
离婚30日后怎么办理

一、离婚30日后怎么办理

离婚冷静期30日后,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当初办结婚登记的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材料,看是否齐全有效,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有无协商好。

审查通过就登记发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要是有一方没按时去,就当撤回申请,想离婚得重新来,再经历一次冷静期。

二、离婚30日后未办手续有何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如果离婚30日后未办手续,此次离婚申请失效,双方需重新按程序申请离婚

三、离婚30日后未办手续财产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此期间,财产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下的共同财产范畴。如果之后双方最终办理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按照之前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案执行。若未能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继续存在,财产依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等相关权益。若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等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具体财产处理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综合判定。

在经历了离婚冷静期30日后,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这一过程中,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都准确无误且齐全。若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可能会在后续引发诸多问题。另外,财产债务处理的条款是否合理合法,也至关重要。你是否对离婚冷静期后的这些流程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如何更好地准备材料、完善离婚协议等方面还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与贴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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