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十天后出责任认定书可以吗
通常而言,交警在现场调查结束后的十天内会作出责任认定书。
不过呢,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批准能将期限延长五天。
倘若因为检验、鉴定等需求,时间还会进一步延长。
要是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存在异议,那么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的三天内,就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此时检验、鉴定的时限会重新开始计算。
由此可见,交警十天后出具责任认定书,在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是被允许的。
但要是超过了合理期限依然没有出具,当事人就有权向上级交警部门或者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反映,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交警十天后出责任认定书合理吗
一般情况下,交警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合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如果事故情况复杂,涉及多方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十天时间可能会用完,甚至可能会延长。但交警通常会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来作出责任认定。若你认为存在不合理延迟,可与交警沟通了解原因。
三、交警超十天出责任认定书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交警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超十天出责任认定书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上述特殊情况,是合法的。若不存在这些法定延长情形而超十天,程序上存在瑕疵。当事人可向上级交警部门反映,要求其对该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若因认定书超期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要求纠正该不当行政行为。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通常是现场调查结束后的十天内,但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当涉及检验、鉴定等需求时,时间还会进一步变化。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还有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及相应时限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以及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如何准确计算特殊情况的延长时间,或者对重新检验、鉴定的流程不太清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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