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少年
担保期限有约定和法定之分。
要是当事人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那就按约定来,不过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也不能同时到期。
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不明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宽限期满开始算六个月。
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起诉或仲裁债务人,连带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才继续担责。超保证期,保证人可能不用担责。
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咋算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若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则依约定计算。
三、担保期限超了担保人还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担保期限超了担保人无需担责。
担保期限是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债权人应在该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段。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限内依法定方式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责任即免除。
比如,双方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过了这6个月,担保人就不再对该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期限不受影响;以及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等。需依据具体情形综合判断。
担保期限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约定和法定之分,这关系到担保人责任的承担。我们详细介绍了不同情况下担保期限的计算方式以及保证人责任的界定。那么,如果在担保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债务关系,担保期限会如何变化呢?或者,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私下变更了主合同内容,对担保期限又有什么影响呢?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了解?如果对于担保期限的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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