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朋友处对象分手后能把花的钱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双方自愿为对方花费的钱,如买花等,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基于恋爱关系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方即丧失对赠与物的所有权和要求返还的权利。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花费是基于借贷关系,比如明确约定是借款或者有其他能证明借款意思的证据,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若只是普通恋爱期间的花费,很难要回;若有借贷约定等证据,则可以主张返还。
二、男女朋友分手后转账能要求返还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转账性质为借贷,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的证据,可要求返还。若为附条件的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赠与,分手后条件未成就,可主张返还。但恋爱期间的一般性小额赠与,常被视为维系感情的支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比如日常吃饭、送小礼物等花费。而特殊节日的大额红包,若能证明是借款性质也可要求归还。关键在于判断转账的性质,要综合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备注、款项金额及交付方式等来确定,以便决定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返还转账款项。
三、男女朋友分手后财物赠与能撤销吗
男女朋友分手后财物赠与能否撤销需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基于日常消费、小额赠与等具有一般性、礼节性的财物,通常被视为赠与,难以撤销。但对于价值较大、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大额彩礼、贵重物品等,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以下情形下可行使撤销权: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此外,若受赠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赠与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赠与行为,赠与人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恋爱期间的花费能否要回来,关键在于这笔钱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若只是单纯为讨对方欢心的日常花销,像买花、送小礼物等,往往难以要回。可要是能拿出证据,表明这些花费是基于借贷关系,比如有明确的借款约定或者其他能证明借款意图的凭证,那就有主张返还的可能。生活中,因恋爱期间花费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你是否也正为恋爱期间的花销问题而困扰呢?若对恋爱期间花费的性质认定、证据收集或者能否要回等还有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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