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转让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时,应依据法定程序处理债务。首先要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其进行全面清查、估价。
接着,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之后,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债务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顺序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等;第三顺序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则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破产转让后债务该由谁承担
公司破产转让后,债务承担主体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转让时已依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并获同意,且达成债务承担协议,那么按协议执行,新主体承担债务。
若未经债权人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仍由原公司承担。但原公司资产已转移给新主体的,债权人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通过破产财产受偿。新主体接收资产的,在接收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此外,若存在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总之,需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公司破产转让后员工权益谁来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破产转让后,员工权益由受让后的新公司保障。
若新公司继续留用员工,劳动关系延续,员工原有的工作年限、薪资待遇等权益不变。若新公司不愿留用员工,应按员工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原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有权要求新公司与原公司共同承担。新公司应妥善处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转移接续事宜,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在公司破产处理债务的法定程序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那要是在申报债权过程中出现了争议该如何解决呢?又或者公司破产后,职工的福利保障是否还有其他补充途径呢?这些都是与公司破产债务处理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公司破产债务处理还有更多疑问,比如上述这些拓展问题,亦或是对整个流程的细节把握不准,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您消除疑惑,更好地理解公司破产时债务处理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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