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的外债离婚后归谁所有
夫妻外债离婚后归属,得看债务性质。要是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起还。财产不够或各自分开的,先协商,协商不了法院判。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一起签名、一方事后追认,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以个人名义借的债。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所需借的债,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举债人自己负责,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二、夫妻离婚后外债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这需视外债性质而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一般指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比如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三、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会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首先,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若双方对财产分配能协商一致,可依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另外,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了解了夫妻外债离婚后的归属问题后,想必大家对这一复杂的法律规定有了清晰认识。然而,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更加复杂多变。比如,当一方隐瞒债务,离婚后才被债权人发现并追讨时,该如何应对?还有,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举证责任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如果您在处理夫妻外债相关事宜时遇到了难题,或者对这些拓展问题心存疑虑,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您妥善解决问题,理清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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