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这里的“参照合同约定”,是指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计价方法、计价标准等约定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但并非完全照搬,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公平合理。总之,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确定,关键看工程质量及是否经修复合格,合格则可参照合同约定,不合格则视情况处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哪些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情形常见如下: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等,影响施工进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构成违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导致工程质量隐患;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未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引发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如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阻碍工程顺利进行。若发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及范围,需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仲裁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仲裁。
首先,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合同范畴,满足仲裁受理条件。
其次,当事人若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一旦发生纠纷,一方可依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不过,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不像诉讼有二审等救济途径,所以选择仲裁需谨慎考虑。若对仲裁程序等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当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如何确定,我们发现这背后有着诸多考量因素。比如即使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一般会予以支持。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按规定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那么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的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承担、价款调整等更深入的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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