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获利300个能取保的条件有哪些
开设赌场获利300万,要想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申请取保。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且表现出悔罪态度,其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金等,都有可能增加取保成功的几率。但最终能否取保,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定。
二、开设赌场罪判刑最轻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罪量刑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依据《刑法》规定,最轻的情况通常是情节较轻的。比如一些小型、隐蔽,参与人数相对少,赌资较小的赌场。
在司法实践中,若符合相关从轻情节,如系初犯、偶犯,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罚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具体最轻判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裁量。
三、开设赌场罪是否吸收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并非吸收关系。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者在行为表现和构成要件上有所不同。实践中,若既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又符合赌博罪构成要件,应按具体情形分别认定,通常是数罪并罚,而非吸收。例如,有人既参与聚众赌博又经营赌场供他人赌博,应分别以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合并处罚。具体案件需依据详细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和裁判。
当我们探讨开设赌场罪获利300个能取保的条件有哪些时,首先要明确这一罪名的复杂性。除了获利金额,还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调查。还有其社会危险性,若不存在再犯可能以及对社会秩序无重大影响等。另外,身体状况若不适宜羁押,也可能成为取保的条件之一。你是否对开设赌场罪获利300个取保条件还有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精准的法律解读及自身情况分析,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您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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