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给上保险,能告吗
单位不给员工上保险,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依据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你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保险。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并补缴。你也能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他们会依法处理。
若因单位未缴纳保险导致你有实际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产生医疗费用,你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赔偿。不过,维权时要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立案有效吗
这需分情况看。若立案时法院未严格审查出代理人无代理权限,立案程序可能会先行推进。但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一旦提出代理人无代理权限的异议,经法院查实,可能会认定立案行为存在瑕疵。
从法律角度讲,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需有合法授权。若没有代理权限,其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若被代理人不追认该代理行为,相关诉讼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案件审理可能受影响。建议及时核实代理人权限,若确实无权限,应尽快采取措施弥补,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三、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怎么办
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却实施代理行为,该行为效力待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超越权限部分的行为同样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超越权限的,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相对人若有过错,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相对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可能无法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
当面临单位不给上保险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告,这是毋庸置疑的。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保险,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利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保险。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旦仲裁结果出来,单位仍不执行,还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在整个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如何收集证据、仲裁和诉讼的流程等。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准确且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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