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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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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6 · 1314人看过
导读:夫妻自愿离婚,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宜。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后30天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带规定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过30天内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且审查通过,可获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要求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要求

夫妻想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把为啥想离婚、孩子归谁养、财产咋分、债务咋处理这些事儿商量好,写明白。

接着,两人一起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去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申请后30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带上规定证件材料,去申请机关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内,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要是去申请且审查通过,就能拿到离婚证。

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有啥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不违法,分割方案就有效。

其次,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子女随女方生活,会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

另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还有,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自愿离婚手续财产公证有何要求

夫妻自愿离婚时办理财产公证,有如下要求:

材料方面: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财产分割方式、范围等内容。

意思表示方面: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且在公证员面前表达对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愿,不得受胁迫欺诈

内容方面:财产分割协议内容要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得规避法律义务。比如,不能借离婚财产公证逃避债务。

程序方面:公证处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调查核实。审查通过后,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在探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有哪些要求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了解。比如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它不仅要明确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具备法律效力。另外,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该如何处理也是常见疑问。离婚冷静期是自愿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能导致离婚程序终止。如果您对自愿离婚手续的要求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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