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冷静期有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
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冷静期总共为三十日加三十日,即六十日。
二、起诉离婚冷静期内能否撤回起诉
起诉离婚并不存在“冷静期”,你所说的可能是协议离婚的冷静期,而起诉离婚涉及的是诉讼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只要法院还未宣判,原告都可申请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考量撤诉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准许。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终结;若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冷静期内法律规定可撤诉吗
起诉离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冷静期”,你想问的可能是协议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过程中有审限等规定,在判决宣告前,原告有撤诉的权利。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会审查撤诉申请是否出于原告自愿,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若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若不符合,会裁定不准许撤诉。所以起诉离婚在未宣判前,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原告可申请撤诉。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有多久时,我们知道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若未在这30天内去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而且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你是否正处于离婚冷静期的阶段,或是对这些后续流程感到迷茫?如果对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领证期限规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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