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撤销权是怎样的
管理人的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实施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例如,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这一权利旨在维护破产程序的公平性,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恶意处分财产,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通常为破产申请受理后两年内。
总之,管理人的撤销权是破产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纠正债务人在破产前的不当行为,保障破产程序的公正进行。
二、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时间要件: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或受理前六个月内。前者涵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对无财产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后者针对债务人已出现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利益:上述行为减少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损害了全体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影响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
满足上述条件,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行为,追回被处分财产,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三、破产程序里管理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啥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时间要件方面,行为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或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其次,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无偿转让财产使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全体债权人受偿;不合理价格交易使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等。只有满足上述时间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管理人才能依法向法院请求撤销相关行为,追回被处分财产,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
在了解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撤销权是怎样的之后,我们知道这一权利对维护破产程序公平至关重要。那么进一步拓展来说,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后,相关财产如何追回并妥善处置?追回的财产又怎样在众多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这些都是与管理人撤销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撤销权,以及围绕它延伸出的财产处置、分配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困惑,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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