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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数额累计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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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2 · 2110人看过
导读: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累计认定包含数额和次数。数额上,每次盗窃金额不论是否达标都累计,已受行政处罚的金额一般不再累计,但行为次数算入。次数认定将二年内独立盗窃行为次数相加,不以既遂为条件,未遂也计入。符合多次盗窃即便数额未达标准也构成盗窃罪。建议司法机关准确把握认定标准,公众增强法律意识。
多次盗窃数额累计如何认定

一、多次盗窃数额累计如何认定

1.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累计认定涵盖数额和次数两方面。数额上,每次盗窃金额不论是否达数额较大标准都累计计算,已受行政处罚的盗窃金额一般不再累计,但受处罚的盗窃行为次数在认定“多次盗窃”时要算入。

2.次数认定是将二年内实施的独立盗窃行为次数相加,独立体现在时间、空间、手段等有区分,像不同天去不同地点盗窃或同一天在不同场所分别盗窃通常算多次,且不以每次既遂为条件,未遂也计入次数。只要符合多次盗窃情形,即便累计数额未达较大标准,也构成盗窃罪。

3.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司法机关,要准确把握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独立盗窃行为;对于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多次盗窃的法律后果,杜绝此类行为。

二、多次盗窃累计数额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啥

多次盗窃累计数额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盗窃罪,虽未对多次盗窃累计数额作详细说明,但明确了盗窃罪以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为入罪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对于多次盗窃,应将每次盗窃财物价值累加,以累计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若单次盗窃未达数额标准,但多次累计达到相应标准,同样构成盗窃罪。

三、多次盗窃累计数额认定在法律上有何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数额认定按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累加计算。

若每次盗窃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累计数额直接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例如每次盗窃数额均在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之上,累计后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会更高。

若单次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但多次累计达到数额较大的,也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比如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是1000元,每次盗窃几百元,多次累计超1000元,构成盗窃罪。

不过,盗窃行为已受行政处罚的,累计数额时该次盗窃金额不再计入。

当探讨多次盗窃数额累计如何认定时,除了明确累计认定的方法外,还有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多次盗窃累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后,量刑会如何确定,不同地区可能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不同的量刑幅度。另外,若存在部分盗窃行为已过追诉时效,这部分数额是否还应累计也备受关注。在司法实践中,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如果你对多次盗窃数额累计认定的具体操作、相关量刑标准或者追诉时效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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