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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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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1747人看过
导读:胎儿在母体中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若侵权行为致胎儿出生后有损害,出生为活体的,自出生起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出生为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消灭。实践中,要依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能否主张赔偿。
胎儿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

一、胎儿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胎儿在母体中时,其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若因侵权行为导致胎儿出生后存在损害,比如因医疗事故等致使胎儿出生后有健康问题等,胎儿出生后为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前因侵害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随之消灭。

在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及证据来判断胎儿是否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以及是否能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胎儿在继承中享有哪些法定权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继承方面,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意味着胎儿有权参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该保留的份额由其依法取得并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若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保留的份额则属于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保留的份额按原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所以,胎儿在继承中有依法获得应留份额的权益,保障其在继承开始时的合法利益。

三、胎儿的继承权在法律上如何保障呢

依据《民法典》,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若胎儿娩出时是活体,该保留份额由其依法继承;若娩出时为死体,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比如,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妻子怀有身孕,在分割遗产时就要为胎儿预留份额。待胎儿出生,如果是健康的婴儿,就拥有这份遗产的继承权;若出生时就是死体,预留份额就由其他法定继承人重新分配。如此规定保障了胎儿的合法继承权。

在探讨胎儿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这一问题后,还有相关的拓展要点值得关注。当胎儿出生为活体时,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从母体受孕时就已存在,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若出生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此外,对于胎儿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涵盖医疗费用、后续康复费用等多方面。倘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涉及胎儿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对赔偿范围、请求权行使方式等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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