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时效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仲裁时效计算,通常以当事人察觉或理应察觉权益被侵害之时为起点。这源于当事人能意识到权益受损并打算维权的时机。
举个例子,劳动纠纷仲裁里,员工发现公司没按约定发工资,仲裁时效便开始了。
要是时效内出现不可抗力等正当缘由,致使当事人无法按时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而若一方主张自己的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不同仲裁有特别规定,要视实际情况判断。
二、仲裁时效起算时间在法律上有何特殊规定
仲裁时效起算时间在不同法律中有特殊规定。
在劳动争议领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一般民商事仲裁中,适用《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仲裁时效起始时间确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仲裁时效起始时间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一般民商事仲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仲裁时效参照诉讼时效规定,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当探讨仲裁时效是从什么时间算起时,除了明确起算点,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内容。比如仲裁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形。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仲裁时效中止则是在时效进行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若你对仲裁时效的中断、中止及具体计算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