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者诈骗取得能否善意取得
1.诈骗获取的财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要求。
善意取得需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不知且不应知出让人无权处分。而诈骗行为意味着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让人无权处分,不满足善意构成要件。
2.特殊情况下,若受让人取得财物时确实不知出让人系诈骗所得,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法定物权变动公示方式,可能存在例外。
但这种情况极少,需依据具体法律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总之,通常诈骗取得的财物不能善意取得,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二、前者诈骗取得情形下善意取得是否成立
一般情况下,诈骗取得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通常不成立。
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诈骗取得的情形中,转让人并非基于真实意愿处分财产,其占有属于非法占有。而受让人若不知情可能看似符合“善意”,但由于转让人无处分权且取得财产的基础行为是诈骗这一违法行为,不符合合法的交易前提。并且从维护原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角度出发,若认定诈骗取得下能善意取得,会助长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诈骗取得下通常不成立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财产。
三、诈骗取得财物后第三人能否构成善意取得
一般情况下,诈骗取得财物后第三人难以构成善意取得。
依据《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诈骗情形中,诈骗人对财物的占有本身就不合法,其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如果第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财物来源是诈骗所得,就不满足“善意”这一要件。即便第三人不知晓,但如果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要求。所以,通常而言,诈骗取得财物后第三人很难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该财物。
在探讨前者诈骗取得能否善意取得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善意取得需满足一定条件。除了上述内容,还需知道若存在赃物等特殊情况,即便符合善意取得部分条件,也可能无法实现。比如通过诈骗手段取得的财物,在后续交易中,若第三人知晓其来源有问题,那么善意取得也难以成立。而且不同类型的财物在适用善意取得规定时也有差异。您是否对诈骗取得财物后涉及的善意取得问题仍有疑问呢?若您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关于此类财物交易中的法律细节、善意取得的具体认定标准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