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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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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1 · 1419人看过
导读: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需满足多方面条件,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为故意,客观上实施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涉及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货物、物品,且不同货物、物品有不同入罪标准。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和单位应加强法律学习,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提高查验效率,同时加大宣传和惩处力度以形成威慑。
怎么样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

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需满足主体、主观、客观等多方面条件。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仍实施走私。客观上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这些货物、物品包含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同时,不同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在数量、价值等方面有不同入罪标准。

为避免此类犯罪,一是个人和单位要加强法律学习,了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范围和相关入罪标准。二是海关等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查验效率。三是加大对走私犯罪的宣传和惩处力度,形成威慑力。

二、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结合走私物品的数量、价值、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比如多次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等。具体量刑需依据实际案情,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

三、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的证据要求有哪些

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证据要求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

物证

查获的走私物品本身是关键物证,要能证明物品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类别,如珍稀植物、文物等。

书证

包括进出口单证、合同、发票等,用于证明走私行为存在及物品来源、去向、价格等信息。

证人证言

相关知情人员如海关工作人员、运输人员等的证言,可证明走私过程和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其对走私行为的陈述,虽证明力有限,但可与其他证据印证。

鉴定意见

对物品进行鉴定,确定其属性、价值等,判断是否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监控录像、电子交易记录等,证明走私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证据需合法取得,且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

当探讨怎么样才会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时,除了基本的构成要件,还有一些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走私国家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与走私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国家物品,在法律判定的严重程度上有所不同。另外,若存在单位犯此罪的情况,不仅单位会受到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依法承担相应刑罚。你是否对走私国家物品罪的量刑细则或者单位犯罪的具体规定有疑问呢?如果对这些拓展问题以及构成走私国家物品罪的更多细节还有不解,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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