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若离婚时房子作为财产分给女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这类似赠与完成,按民法典,一般不能要回,财产权利转移后通常不能撤销。
要是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像女方严重侵害男方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男方一年内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有机会要回房子。
倘若购房有特殊约定,如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没达成,男方也能据此主张要回,不过要结合实际和证据判断。
二、离婚后男方为女方购房款能依法索回吗
离婚后男方为女方支付购房款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款项是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男方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女方偿还借款。
若属于赠与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男方可撤销赠与,但已完成产权登记等交付的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男方可行使法定撤销权索回。
若款项性质不明确,双方对出资性质和用途有争议,男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及自己主张,由法院根据证据情况作出裁决。
三、离婚后女方接受男方所购房屋是否需返还
离婚后女方接受男方所购房屋是否需返还,要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屋是男方在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明确赠与女方,且完成了过户等相关手续,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女方无需返还。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完成赠与后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男方是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赠与房屋,男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女方返还。另外,若赠与合同附条件,女方未履行相应条件,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房屋。
在探讨离婚后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要回来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情况的判断,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给女方,要回房子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复杂问题。另外,若房子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男方主张要回,还可能涉及赠与撤销的法律程序。而且不同地区对于此类房产纠纷的司法实践和判决倾向也有所不同。如果你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对于房子要回的具体流程、法律依据或者遇到了类似难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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