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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多少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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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1307人看过
导读:开设赌场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有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情形,抽头渔利3万以上等属“情节严重”,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打击此类犯罪需多管齐下:加强网络监管,运用技术手段监测阻断赌博网站;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涉赌行为;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远离赌博。
网络赌博多少构成犯罪

一、网络赌博多少构成犯罪

开设赌场罪指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情形。存在抽头渔利3万以上、赌资30万以上等情况属“情节严重”。此外,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

打击此类犯罪需多管齐下。一是加强网络监管,运用技术手段监测赌博网站,及时阻断其运营,从源头遏制犯罪。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涉赌行为坚决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对赌博危害和违法性的认识,引导人们远离赌博。

二、网络赌博获利多少将被认定为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以赌博罪论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

若开设网络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开设赌场罪: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

此外,为网络赌博提供帮助,达到一定标准也会构成犯罪。总之,获利数额只是认定犯罪的一方面,还要结合行为性质、参赌人数等综合判断。

三、网络赌博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赌博犯罪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是赌博罪,依据《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聚众赌博”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情形。

二是开设赌场罪,依《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情形的,属于“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一般指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达到一定标准。

当探讨网络赌博多少构成犯罪时,除了明确具体的涉赌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网络赌博涉及的犯罪认定不仅和赌资有关,还与参赌人数、组织情况等因素相关。例如,若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犯罪。另外,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也可能涉嫌犯罪。如果你对网络赌博犯罪的具体界限、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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